中共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你公司报来《中共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杨增权等三位同志任职备案的报告》(宁交投党委〔2016〕24号)收悉。经审核,同意对杨增权、缪基建、苏碧第三位同志任职事项予以备案,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宁德市国资委委员会
201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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