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
根据《中共宁德市委关于施永强、陈新华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宁委干〔2017〕14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施永强同志任中共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陈新华同志任中共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委员、中共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请按党章和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宁德市国资委委员会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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