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根据《中共宁德市委关于施永强、陈新华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宁委干〔2017〕14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免去陈新华同志的中共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副书记、委员,中共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请按党章和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宁德市国资委委员会
2017年6月6日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