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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6年度消防工作主要责任目标的通知

来源: [市国资委]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6-05-10 字体大小:
宁国资安〔2016〕15号

各所出资企业: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消防工作条例》,进一步推进市国资系统企业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提高企业消防安全水平,经研究决定,下达2016年度消防工作主要责任目标,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市国资委将结合年度安全目标责任考评工作,对各所出资企业消防工作主要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附件:各所出资企业2016年度消防工作主要责任目标

           365备用线路

201655

 

宁德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2016年度

消防工作主要责任目标

 

为进一步加强国资系统企业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为“六新大宁德”建设营造平安、稳定、和谐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福建省消防条例》、《福建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等文件的要求,制定本责任书。

一、消防安全责任目标

本企业年内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

二、消防安全工作保障措施

1.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企业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与集团本部各部门、下级出资企业(下级单位)签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将消防工作落实情况纳入企业干部、职工年度考评范围。

2.根据本企业的消防安全形势,制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每季度召开不少于一次消防安全会议,查找、分析本企业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认真抓好消防安全各项工作的落实。

3.加强对本企业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定本企业年度宣传教育方案,学习贯彻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推进本企业消防安全文化专栏建设,营造消防安全氛围。

4.落实消防安全防范和火灾隐患治理措施,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突出消防安全重点岗位、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消除火灾隐患。

5.加强企业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建设,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经费,按照国家规定、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和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6.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修订、完善企业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组建本企业的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职工能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开展初期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逃生。

7.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企业各级干部、职工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或者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或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恶劣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8.落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部署的其他消防工作。

年终,出资企业应将履行本责任书情况向365备用线路作书面报告;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接任者继续履行。

 

                                           365备用线路

20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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