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所出资企业: 现将《中共宁德市委、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宁委发〔2016〕10号)转给你们,各所出资企业应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所属企业实际情况,推进落实所监管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并针对方案中“分类处置‘僵尸企业’”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各所出资企业要加强跟踪落实,定期向市国资委报送工作推进情况。 附件:《中共宁德市委、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宁委发〔2016〕10号) 365备用线路 2016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