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资党委组〔2016〕7号
中共宁德市国资委委员会组织部
转发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市直单位领导
干部任职前参加宪法法律知识考试
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所出资企业、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
现将《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市直单位领导干部任职前参加宪法法律知识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委组通〔2016〕1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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