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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领导班子组成人员调整的通知

来源: [市国资委]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7-04-18 字体大小:
宁国资干〔2017〕4号

宁德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宁德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改制后相关问题的批复》(宁政文〔2016165号),经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同意,现就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领导班子推荐组成人员调整的通知如下:

张传斌同志任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并作为总经理人选;

王和玲同志任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并作为副总经理人选;

免去黄联禄同志的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

免去陈恒裕同志的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不再担任法定代表人;

免去叶明珠同志的市保安公司服务有限公司监事职务;

免去黄孝琦同志的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于全胜同志的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以上人员均作为兼职,应按《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转发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宁委组通〔201415号),不得在兼职企业领取任何薪酬补贴。

请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365备用线路

2017417

 

 

抄送:市政府,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工商局。

365备用线路办公室  20174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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