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新调整2018年中介机构信息库有关事项的通告
来源: [市国资委]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7-12-15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为规范选聘中介机构行为,维护出资人权益,根据《365备用线路中介机构选聘管理暂行办法》(宁国资委〔2016〕66号)的有关规定,近期将对中介机构信息库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中介机构申请加入市国资委中介机构信息库的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拍卖机构、律师事务所,均可申请新增进入365备用线路(以下简称市国资委)中介机构信息库: (一)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库按其资质分二个类别建立子库: 1.一类子库入库条件 (1)依法设立并具有相关执业资质; (2)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3)成立三年以上,上年度通过有关部门的年检; (4)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5)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被有关部门处理、行业协会自律惩戒期限已满。 2.二类子库入库条件 (1)依法设立并具有相关执业资质; (2)成立三年以上,上年度通过有关部门的年检; (3)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4)注册会计师5人以上; (5)近三年营业收入年平均100万以上; (6)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被有关部门处理、行业协会自律惩戒期限已满。 (二)资产评估机构入库条件 资产评估机构信息库按其资质分二个类别建立子库: 1.一类子库入库条件 (1)依法设立并具有相关执业资质; (2)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 (3)成立三年以上,上年度通过有关部门的年检; (4)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5)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被有关部门处理、行业协会自律惩戒期限已满。 2.二类子库入库条件 (1)依法设立并具有相关执业资质; (2)成立三年以上,上年度通过有关部门的年检; (3)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4)注册资产评估师5人以上; (5)近三年营业收入年平均50万以上; (6)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被有关部门处理、行业协会自律惩戒期限已满。 (三)拍卖机构信息库入库条件 1.依法设立并具有相关执业资质; 2.上年度通过有关部门年检; 3.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4.上年拍卖额3000万元以上; 5.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被有关部门处理、行业协会自律惩戒期限已满。 (四)律师事务所信息库入库条件 1.依法设立并具有相关执业资质; 2.上年度通过有关部门年检; 3.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4.执业律师10人以上; 5.近三年年平均业务收入200万元以上; 6.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被有关部门处理、行业协会自律惩戒期限已满。 (五)福建省内中介机构或在福建省内设有分支机构的省外中介机构,满足上述相应的条件可以申请入库。 二、凡符合条件,新申请进入市国资委中介机构信息库的中介机构应当向市国资委提交以下资料: (一)市国资委中介机构信息库入库申请表(详见附件1); (二)基本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自有(租用)场所、人员构成、部门设置、内部管理制度、资产状况(请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2017年可先提供财务会计报表)、执业业绩(其中拍卖机构请提供拍卖成交清单)、固定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五)机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各类执业人员执业证书复印件; (七)上年度通过有关部门年检的相关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机构执业资格、各类执业人员执业资格); (八)近三年无各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记录的相关证明; (九)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十)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2)。 三、原已纳入市国资中介机构信息库管理的中介机构应当向市国资委提供以下材料: (一)市国资委中介机构信息库入库申请表; (二)2016、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2017年度可先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其中拍卖机构请额外提供2017年度拍卖清单); (三)2017年度通过有关部门年检更新的证件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资质证书、执业人员通过年检的相关证明等); (四)2017年度无各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记录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最新的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邮箱,在宁德市区有分支机构的中介机构,请提供分支机构的联系方式)。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提交材料时间截止至2018年2月28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并视为自动放弃。 (二)所提交申报材料均需加盖申请中介机构单位公章。 (三)材料报送地址: 宁德市国资委审计与监事会工作科(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塔山路3号1幢206,邮编:352100)。 联系人:池丽慧,联系电话:0593-2292618。 附件:1.《宁德市国资委中介信息库入库申请表》 2.《诚信承诺书》 365备用线路 2017年1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宁德市国资委中介机构信息库入库申请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提交材料按表内列示顺序装订
附件2 诚信承诺书 宁德市国资委选聘中介机构工作评审委员会: 我单位申请进入“宁德市国资委中介机构信息库”并承诺如下: 自觉遵守宁德市国资委《中介机构选聘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接受其条款的约束,积极配合贵办做好相关工作,优质高效地完成选聘方的委托事项。 特此承诺。 中介机构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